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

設計小人



利用自動鉛筆的壓筆心動作~來做釘小人的發洩~

小作業

洋基有沒有在做行銷
整合行銷? 置入行銷?
從哪裡看得出來?
哪一面?

①訊息的釋放
➁看整合行銷傳播
③基礎第一步:接觸Contact管理=>資料庫

是否有做到----
測量?
接觸點?
承諾?
忠誠度網路?

洋基王朝的 14 項成功法則。此成功法則為:


I. 從上而下建立經營者的價值觀(以領導為基礎)

II. 雇用最好的總教練

III. 認可非正式的領導者

IV. 設定超越以往的高標準:定量的績效衡量
(發展與維持的程序)

V. 以組織能力為評估核心:定性的績效衡量

VI. 讓每個隊員都成為球探

VII. 對球員進行評估與分類

VIII. 建立人才策略

IX. 建立穩固的農場系統:訓練並發展你的員工

X. 依球員對組織的貢獻支付報酬

XI. 讓超級明星球員成為組織的焦點

XII. 讓人才庫的來源多元化(設計成功的文化)

XIII. 頌揚組織的歷史、英雄與傳奇:建立卓越的傳統

XIV. 發揚卓越的傳統文化

專業技能(Professionalism):

² 財務知識

² 了解正式與非正式的遊戲規則

² 傳統與現代融合的組織技巧

² 行銷洋基的形象

² 優秀的人才管理

成為組織公民(Citizenship):

² 熱愛組織

² 尊重傳統並且有向過去學習的意願

² 遵守球場內外的禮儀和社會責任

領導能力(Leadership):

² 單一的團隊導向

² 正面的危機意識

² 機會主義與風險承擔

² 積極創新

² 能見度

² 樂觀

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

小作業

你對未來接觸互動的看法?

看完了~老師給我們看的影片,我只能說,電影關鍵報告中的科技,即將來臨。藉由投射使影像逼真,這樣的技術未來不久就會有的,電腦都可以用手觸控了,慢慢的3G不叫流行,一個投影出來的立體影像才是未來的需求。而人類記憶影像化,等到有辦法把實體影像化後再說吧,實體的都不行了,記憶思想這層面更難了。

圖騰設計競賽

1.顧客該分類嗎?
答~要~這樣才能依照分類來服務各區所需要的區塊
2.鞋技與運動休閒中心競賽(圖騰與LOGO與商標)回答此活動的主要"訊息"是什麼?
答~藉由各方面的結合~來吸引更多人~不管是比賽~或是喜愛卡通圖騰的族群

明信片

1假設要辦報(利用明信片規格方式)如何辦報?
2報紙跟電子報的差異?



電子報優點

(1)不受時空限制:不受圖書館開館時間之影響,並可網路上利用其他圖書館的期刊,節省交通往返時間,突破空間限制。

(2)資料即時可得,可省卻館際複印的等待,甚或得不到的無奈。

(3)檢索方式靈活,電腦檢索較有效率。

(4)使用者可評估、加註、補充意見。

(5)具互動功能,可經由網路與作者溝通。

(6)可下載單篇文章,建立個人資料檔。

(7)不佔資料儲存空間。

(8)容易保持期數之完整性。

(9)出版速度快。並可以不同學門的學者取代編輯委員會,藉由電子郵件、電子佈告欄、電子交換預印本和電子會議等方式來修改文章,加速審稿過程。

傳統報紙優點

(1)不必具備相關軟體設備,亦無須因對電腦恐懼而造成壓力,順其自然的閱讀習慣。

(2)紙張印刷較電腦轉印者為佳,尤其是彩色圖表等。

(3)只要符合作權法的合理使用,就無違反版權之困擾。

(4)只要管理得當,就沒有資料安全性之困擾。

如何定義企業

中小企業認定標準
第一條 本標準依據中小企業發展條例(以下簡稱本條例)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。

第二條 本標準所稱中小企業係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,並合於下列標準之事業:

一、製造業、營造業、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者。

二、農林漁牧業、水電燃氣業、批發及零售業、住宿及餐飲業、運輸倉儲及通信業、金融及保險業、不動產及租賃業、專業科學及技 術服務業、教育服務業、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、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、其他服務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者。

各機關基於輔導業務之性質,就該特定業務事項得以下列經常僱用員工數為中小企業認定標準,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:

一、製造業、營造業、礦業及土石採取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。

二、農林漁牧業、水電燃氣業、批發及零售業、住宿及餐飲業、運輸倉儲及通信業、金融及保險業、不動產及租賃業、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、教育服務業、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、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、其他服務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五十人者 。

第三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稱小規模企業,係指中小企業中,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五人之事業。

第四條 本標準所稱營業額,係以認定時前一年度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數額為準;其未經核定者,以下列規定認定之: 輔導機關、輔導體系或相關機構辦理中小企業行業集中輔導,其中部分企業超過第二條所定標準者,輔導機關、輔導體系或相關機構認為有併同輔導之必要時,在集中輔導期間內,視同中小企業。

資料出處http://www.moeasmea.gov.tw/ct.asp?xItem=672&ctNode=214&mp=1 (經濟部中小企業處)